各研究所、实验教学中心:
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规定,全校师生应遵守大楼安全保卫制度,除特殊情况外,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过夜。为严格遵守学校规定,做好我系安全工作,学系重申:
一、严禁学生擅自在实验室过夜,确因科研需要在实验室通宵工作的,应有导师签字同意。
二、学生擅自在实验室过夜,一经查实,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,并作通报批评(系网公布)处理。
三、导师应做好所带研究生的教育工作。如发现所带研究生有三人次以上(含三人次)擅自在实验室过夜的,对该导师作通报批评(系网公布)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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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7月7日